June 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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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街头张贴着呼吁参加反对《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工会活动的海报(右)=摄于6月20日 (益满雄一郎)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20日公布了取缔香港反体制言行的《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概要。草案中还加入了中国在香港设置新机构“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以及由香港行政长官任命的法官裁决有关案件等的规定。

  根据公布内容显示,草案由6章66条构成,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此外还有当与香港法律发生矛盾时将适用新法的规定,赋予了中国方面强大的权限。

  新设立的维护国家安全公署,除了就国家安全相关政策对香港政府进行监督、指导之外,还可收集、分析国家安全相关情报及处理犯罪。该公署与中央国家机构“特定情况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但对于“特定情况”的定义并未明示。

  此外,香港政府还将设立负责分析国家安全相关形势及制定政策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由香港行政长官担任主席,受中国政府的监督,还明确写有中国将派遣顾问的事项。在香港的警察部门及司法部门也将设立专门取缔有关犯罪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