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传建黑狱扣留国安犯 审讯前可无限期羁押
2020-06-23T05:26:16.287Z

(德国之声中文网)针对「港版国安法」实施後的安排,《南华早报》周二(23日)引述接近中央政府的几名消息人士指,香港正考虑建立特殊扣留设施(Special Holding Centres)调查涉及国安罪行的疑犯,而非关押在警局,审讯前可无限期关押,不受香港法例规定的48小时保释限制。
报导引述知情者称,「根据新的法律要求,在当局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在将案件移交给指定的法院之前,将对这些对象拘留一段时间」,更引用新加坡《内部安全法》指法例允许在不进行审判的情况下无限期预防性拘留。
「白屋」酷刑逼供政治犯
据报特殊扣留设施类似港英时期的「白屋」(White House),即域多利扣留中心(Victoria Road Detention Centre),专门羁押政治犯,由香港皇家警察政治部(Special Branch)管理,与英国的军情五处(MI5)合作。
「白屋」被视爲殖民时代的黑历史之一,由上世纪50年代开始运作,酷刑逼供政治犯,曾先後拘留亲台右派人士及亲中左派人士,只要时任港督批准则拘押时间无限制。
《南华早报》未有提及扣留设施的地点丶规模和数量,也未知是由香港警方还是中央驻港国安公署负责。
《苹果日报》引述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表示,担心国安执法机构在特殊扣留设施以酷刑逼供,是不人道手法,又指港英政治部当年在「白屋」迫害中共人士,现在「白屋」重临,「即是北京希望以专制独裁丶违反人权和不人道的手法处理这问题」。

违法囚10年显中央「苦心」
另外,有份审议港版国安法的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周一(22日)接受《有线新闻》访问时透露,港版国安法草案中的罚则是监禁3至10年,量刑起点和最高点均属偏低,反观中国内地国安法最高可判终身监禁,他形容这是中央对香港的「苦心」,不想用严刑。
据中国官方新华社上周六(20日)公布的「港版国家安全法」蓝本,将在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由特首担任主席,中央派人出任国安事务顾问,中央也会在港设「驻港国家安全公署」,负责收集分析国安情报甚至「依法办理」危害国安案件,并要「监督丶指导」港府维护国安。
谭耀宗解释,公署是中央授权直接设立的机构,如同外交部驻港公署及解放军驻港部队,不受《基本法》第22条所限。第22条列明,「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丶各省丶自治区丶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中央保留管辖权 法律界质疑
对於草案要求驻港国安公署对极少数案件有管辖权,谭耀宗说「中央保留一些管辖权」,指日後如香港遇上无法处理的突发或严重情况,特首可按机制请求中央处理,不排除少数案件会引渡到内地检控及审理。
此说法引起法律界质疑。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指中央保留有关特定权力,使「港版国安法」列明的保障变得无意思。他反问:「管辖权是包括侦查丶拘捕丶封屋丶拉人丶审案丶判决,都是由他们全部做?」他并指当它决定是特定情况时,被捕者已离开香港司法制度,并进入中国司法制度,不知会有何权利保障。
另外,陈文敏认为草案表明特首应指定法官处理国安案件,是等同原告自己选择法官,将严重影响公众对司法独立的信心。
李澄欣/邹宗翰(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