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称国安法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 不会影响司法独立及高度自治
路透香港6月23日 -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周二称,港区国安法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会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及高度自治。
她在行政会议开会前会见传媒时并表示,上周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就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进行初审,其后新华社已公布草案说明摘要,当中包括法律草案主要内容,有助释除过去一个月的公众疑虑和关注。
“法律内容可以改善或健全香港在‘一国两制’制度体系里面如何保障‘一国两制’;如果一国受损,两制也会失去稳固基础,任何人如果在此情况下认为立法破坏一国两制,可能是从来没有将一国放在眼内。”林郑月娥说。
她并称,国安立法的宪制基础非常明确,没有半点含糊。法律明确打击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也明确规定法律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需保障的人权和自由是根据《基本法》、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国际公约以及经济社会文化的国际公约。
就法律界的关注,林郑月娥说,关于国安法有没有追溯期,草案内容尚未说明,“但据我了解,既然沿用法治原则,而这是刑事罪行,内地也有既往不究的概念,即是由生效起执行”。
她并强调,“司法独立是法治之中最重要的一环,亦是我作为行政长官以来非常重视的一个元素,所以我们是不会去影响司法独立,港澳办亦已声明不会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及高度自治。”
她又指出,看不到港区国安法草案有哪一条有违反基本法有关司法独立的条文。国安法并无触及法官国籍,是中央展示对香港司法机关的高度尊重及充份信任。
而国安法案件仍由司法机构负责指派法官审理,不是由行政长官决定。法官选定根据司法才能,国安法法官不会改变现状。她说,“对香港司法制度充满信心,对每一位进入司法机关的法官高度信任。”
香港首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周二撰文指出,国安法案件内地审理,会损香港独立司法权。(完)
记者 雷美珍;审校 张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