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旺角遊行後黃大仙爆發衝突,一名被捕男子涉嫌在屬警方的私家車內以頭襲警,他否認一項襲警罪,今日在觀塘法院裁定罪脫。

裁判官鍾明新說,警員拍攝片段看到,被告上車前無表面傷痕,但到達警署時拍攝的照片顯示頭部有嚴重及明顯傷痕,醫療報告指他鼻樑骨折及面有瘀傷。

裁判官說,案件主要依賴被襲警員的供詞,警員表示留意到被告到達警署後,拍攝的照片頭部傷勢嚴重,但未有提及和解釋傷痕由來,認為他非誠實可靠證人,加上警員的傷勢與他的醫療報告有矛盾,裁定被告脫罪。

案情指,本身是大學生的24歲被告,涉嫌去年8月4日在彩虹道警察車內,襲擊警員沈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