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繼續審議《國歌條例草案》,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辯論民主派議員動議的修正案,包括降低違法的最高刑罰,建議改為監禁1個月或者毋須監禁。

有民主派議員認為,要市民尊重國歌,不能單靠刑罰。

建制派議員表明反對修正案,表示不可讓市民誤以為有錢便可以侮辱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