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頌雄指噓國歌傷感情 張華峰稱不應將國歌法妖化
立法會繼續審議《國歌條例草案》,並於全體委員會階段,辯論議員動議的修正案,包括降低違法最高刑罰至監禁一個月或毋須監禁。
建制派議員反對修正案。工聯會陸頌雄認為,噓國歌行為令中國人蒙羞,傷害中國人感情,又指國歌紀念抗日歷史,《國歌條例草案》並非「刷鞋」。陸頌雄又不滿,有民主派議員提出降低罰則至罰款的修正案,他最憎有人認為「有錢大哂」,反問是否有錢就可以侮辱國歌,污衊抗日先烈,又指中國人的尊嚴,不可用錢收買。
經民聯議員張華峰認為,身為中國人,所以支持《國歌條例草案》,全世界人都尊重自己國歌,偏偏本港有人噓國歌,認為政府提出最高監禁3個月的刑罰合適,民主派不應將國歌法妖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