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布涉一馬發展前子公司案下月底宣判 Jun 5, 2020 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涉及「一馬發展」前子公司的案件,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定於下月28日宣判。 納吉布的律師認為,納吉布受他人誤導,誤以為轉入他個人戶口的資金是外國捐款,納吉布亦從未授權將相關款項,轉入自己賬戶。但控方認為,納吉布擁有相關子公司的控制權,所有重要決定都由他作出。 納吉布在2009年擔任總理期間,設立「一馬發展」國家基金,他被指在「一馬發展」前子公司的交易中,收取4200萬令吉,折合約7100萬元人民幣,被起訴3項背信、3項洗黑錢及一項濫用權力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