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助理向上司送蛋糕鮑魚承認提供利益 判囚8周 Jun 5, 2020 東區醫院前運作助理因為向上司送上價值逾千元的禮物,早前承認3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8星期。 裁判官何俊堯判決時指,案件涉及行賄,罪行嚴重,必須判處監禁,又向被告表示,有關行為經社會多年努力才能夠杜絕。 事發於2017年,當時50歲的被告蔣紅玲,於東區醫院任職洗衣部運作助理,因為感到被上司針對,認為經常被編配較吃力不討好的工作,於6月至11月間,先後向當時並非生日的上司送上300元的蛋糕、價值195元的乾鱷魚肉及兩隻共值約660元的新鮮青邊鮑魚,總共值11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