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1歲男子因違反強制檢疫令,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星期。

被告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在無合理辯解及未獲授權人員許可下,離開檢疫地點,並於2月23日在深圳灣管制站被入境處職員截獲。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違反強制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檢疫令的人絕不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