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駁回檢方,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發出逮捕令的申請,身處首爾看守所等候的李在鎔隨即獲釋回家。

檢方指李在鎔及公司兩名前高層,涉嫌進行不正當交易、操縱市場、違反上市公司外部審計相關法律規定,向法院申請發出逮捕令。但法院表示,檢方提出逮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夠充分,案件的基本事實已經查明,檢方亦似乎掌握大量證據,認為應該透過法庭審理,去判斷疑犯是否負有責任。

檢方對決定表示失望,將進一步調查李在鎔在多大程度上介入操縱市場和會計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