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就微調受規管活動範圍的建議,發表諮詢總結。
有關建議旨在令非金融集團的企業財資活動,及某些投資組合壓縮服務,不會被納入場外衍生工具發牌制度。總結文件亦載有適用於有關制度下的持牌人,或牌照申請人的勝任能力及持續培訓規定。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先生表示,對受規管活動範圍微調,令證監會發牌架構集中於衍生工具市場中介人,從而避免對其他市場參與者造成不必要的合規負擔。
證監會表示,接獲多份來自業界組織、市場參與者、專業服務公司及其他持份者的意見書。回應者普遍支持有關建議。證監會將與政府著手對所需的法例修訂作最後定稿,並會把有關修訂提交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