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志三人判罰款 周浩鼎要求律政司覆核刑期 Jun 12, 2020 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成員吳嘉兒及何秀儀,去年在立法會有關《國歌法》的公聽會上抗議,被控以在會議廳範圍內逗留時未有遵守秩序罪成,各被判罰款一千元。民建聯周浩鼎認為,衝擊立法會後只判罰款,欠缺阻嚇性,令社會誤以為有關行為代價低,要求律政司就判刑作刑期覆核。 對於區諾軒以「大聲公」襲警一案,法庭拒絕律政司刑期覆核,維持判社會服務令,周浩鼎批評有關襲警行為非常嚴重,要求律政司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