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家朗等立會破壞秩序罰一千 裁判官質疑保安供詞誇大 Jun 12, 2020 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成員吳嘉兒及何秀儀,去年在立法會有關《國歌法》的公聽會上抗議,其後被票控,控以在會議廳範圍內逗留時未有遵守秩序。三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各被判罰款一千元。至於何秀儀另被控的一項普通襲擊,就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考慮到案情輕微,未有嚴重干擾立法會會議,明白三名被告不是為了私利,簡單罰款已足以作為懲罰。裁判官又質疑,立法會保安員的供詞,有誇大失實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