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要求港區國安法全部依照普通法是不設實際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要求屬於全國性法律的港區國安法的法律條文,全部依照香港普通法的法律行文是不合理和不設實際。
鄭若驊於網誌表示,留意到有其中一個法律團體在上星期五再次發出公開信,表示過去亦曾經解釋,內地成文法制度和香港普通法制度擁有一些相類似的特點,包括追溯力、假定無罪的原則、舉證的責任、證據的標準及法律清晰的要求等,又表示相關法律條文必須行文清晰和明確。
她又表示,建議設立日落條款是多此一舉,而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是從國家層面提出法律框架和執行機制,而全國人大常委通過的《決定》中強調香港應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在香港通過的法律是處理從特區層面的部分危害國家安全的問題,不一定足以處理影響全國14億人民的國家安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