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闖立法會非法集結案上訴 法庭擇日頒判詞 Jun 15, 2020 被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梁頌恆,早前被裁定4年前未經准許下闖入立法會會議廳及會議室,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監禁4星期。梁頌恆不服定罪及刑期,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法庭將擇日頒布書面判詞。 代表梁頌恆的大律師郭憬憲指出,梁頌恆在案發時仍是立法會議員,當時一心只想參與會議,但卻被保安人員阻撓。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說,控方只需證明梁頌恆有意圖去破壞社會安寧,以及有意圖令他人害怕,事實上社會安寧有沒有被破壞,以及任何人有沒有害怕並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