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早上在深圳舉行《基本法》30周年紀念研討會。研討會先由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致辭,指「港區國安法」具有不可挑戰的權威及地位,任何香港本地法律都不會與此牴觸,又指香港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絕大部分工作包括執法及司法工作應該必須由特區完成,但中央也應該保留在極特殊情況下,對香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實行管轄權利,強調不會取代香港有關機關的責任,也不會影響香港特區依據基本法享有的獨立司法權及終審權。

鄧中華又說,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都要設立相應機構維護國家安全,中央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機構是落實全國人大決定提出的明確要求,中央對香港危害國家安全行為進行管轄,也必須要有實際事情,不能只是「喊喊口號」或「做個樣子」。

鄧中華又指出,香港機構也要設立相應機構,不只在決策層面,也要建立權威科學的機構,負責研判特區形勢制定相關政策,設立專門部門、配備專門力量及專門人員處理國家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