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向全港中、小學發出在校內奏唱國歌的指引,指明在舉行慶祝元旦、七一特區成立日、十一國慶日的活動時,必須升掛國旗和區旗,以及奏唱國歌。小一至中三的音樂科,就分為三個階段推行國歌教學。

教育局指出,如果學生在奏唱國歌時行為有偏差,學校應以輔導方式處理,若情況嚴重並涉及違法行為,校方未能處理,可考慮尋求警方協助。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說,有信心學校能透過教育和校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