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主席馮驊表示,任何選舉安排的改變,必須有充分理由,否則會影響選民信心,如果有人認為選舉不公,可提出選舉呈請。

對於有人指去年區議會選舉前夕的暴力事件,影響選舉公平。馮驊表示,暴力由全社會承擔,不止關乎選舉,如果發現選舉前有違法行為,必須報警。

他指出,維持治安屬警方責任,選管會非執法機關,如果認為選舉不公,有關人士可向法庭提出選舉呈請。

馮驊認為,選舉屬重要憲制安排,去年區議會選舉的高投票率,反映市民信任選舉制度,任何人都不應以行動或言語干預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