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襲警罪成教師原需還押小欖 獲准保釋外出候判
一名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的小學教師,原需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候判。被告今早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准以現金2萬元保釋外出候判。
法官潘敏琦同時要求被告另加2萬元人事保釋、需在24小時內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需居於報稱地址,並需要定時到警署報到。若精神科專家要跟被告見面,被告須到小欖接受檢驗。
29歲被告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在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被截停後,用腳踢向一名警長腹部。裁判官吳重儀在原審時曾表明,關注被告的精神和心智是否有問題,懷疑其人格和心智會否有潛在障礙,以致做出失智行為,又表明不相信被告不仇警,關注其心智「仲可唔可以教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