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表示,得悉社會上有組織為反對國家安全立法,將於今日舉辦所謂「罷工罷課公投」,亦有報道指,有區議員的辦事處將用作投票站。

民政事務局指,根據指引,區議員辦事處若用於執行與區議會無關的職務,例如將議員辦事處用作上述活動的投票站,有關開支將不會獲得發還。

政府明確指出,《基本法》和香港法律體系並無「公投」制度,所謂「公投」既無憲制基礎,亦無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