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巧琦稱由特首指派法官聞所未聞 馬逢國不認為干預
「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提到,特首應當指定法官處理危害國安案件,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在本台節目《城市論壇》說,香港律師沒有甚麼可能會接受。
葉巧琦說,從字面分析完全是行政干預,司法獨立是香港賴以成功的最重要元素之一,有關做法聞所未聞,情況令人憂慮,等同在刑事法庭提出起訴的特區政府,由政府首長指派法官審理案件。
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表示,根據《基本法》規定,司法獨立最重要是保障法院獨立審判權,而《國安法》屬於國家層面的事,處理案件時很多時牽涉國家機密,中央根據《基本法》已經有權任命兩名法官,如果透過特首指派法官行使參與權,非常合理。
港區人大代表馬逢國表示,《國安法》與一般法例不同,如果兩個國家對立甚至敵對,判斷是否危害國安,屬於政治上決定,他不認為有關安排屬於干預。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如果屬於政治決定,將嚴重侵犯司法獨立,代表在香港的港人或外國人都沒有人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