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就「港區國安法」立法,澳門則早於2009年初,按基本法23條,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

澳門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認為,港澳兩地國家安全法難以比較,因為兩地在控制市民社會運動方式不同。澳門方面管控較緊,即使2年前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立法會又正討論增加司法警察在國家安全的職能,都只屬虛張聲勢,但香港情況不同,或會成「真老虎」。

當年投票贊成國安法的工聯會前直選議員關翠杏亦認為,港澳在國安立法上因主動權不一樣,效果已不同。她認為兩地是同一個國家下的兩個特別行政區,應該思考在國家安全上,負有相同的義務和不可觸碰的底線。

澳門有年輕教師說,澳門訂立國安法時,感覺與自己好遙遠,但10年後隨著香港社會事件越演越烈,澳門政府近年收緊政治活動的舉措,令他開始有憂慮,已減少公開表達政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