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稱非同類案最差 跳閘掌摑站務主任男子囚14天
一名男子去年10月在港鐵中環站「跳閘」,被站務主任攔阻後掌摑對方8次,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審訊後裁定他罪成,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香淑嫻認為,案件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差,判監14天,由於已還柙14天,被告獲釋放。
辯方指,早前索取的背景報告正面,被告對案件有深刻反省,展露真誠悔意,還柙14天已明白失去自由的痛苦,希望法庭考慮案件屬一次性,事主沒有承受永久性或嚴重傷害而判處緩刑。
裁判官說,考慮到事發經過、求情信及同類案例,認為法庭須保障正在執行職務的公職人員,判以具阻嚇性的刑罰,但被告沒有案底,事主無受傷,被告判囚14天。
案情指,報稱樂器維修員的39歲被告譚煒林,被控於去年10月14日在港鐵中環站A出口大堂襲擊一名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