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大多數涉國安案在港處理 相信只有極少數除外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相信,人大常委會就「港區國安法」立法,會依照及符合憲法及基本法的相關條文。
「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的附則提到,香港特區本地法律與「港區國安法」不一致,就適用「港區國安法」,法例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令外界關注是否反映此法例有凌駕性。鄭若驊說,按自己對中國法律有限的認識,憲法和基本法是重要的憲制原則,而全國人大授權人大常委會按憲法和基本法相關原則,去制定法例。「港區國安法」通過後會放在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她相信法律會符合基本法要求。
對於中央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鄭若驊表示,仍未有具體草案條文,不適宜作評論。
她表示,從草案說明內容和中央相關官員提及有關法律的內容,顯示絶大多數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都在香港處理,相信只有「極少極少數」案件除外。
她又引述草案說明,公署人員需要遵守全國性法律和香港法律。另外,她說,律政司正就設立專門處理國家安全案件的檢控部門及人手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