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英語節目播歌有粗俗用語 遭通訊局警告
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兩宗涉及香港電台節目的投訴成立,其中一宗向港台發出警告。
裁決指出,一名公眾人士投訴港台英語頻道第三台電台節目《Simon Willson》,於去年12月15日播放的一首歌曲《Jackie Chan》數次出現粗俗用語。
通訊局考慮了包括港台陳述的資料,認為用語在歌曲多次出現,可清楚聽到,該等用語明顯惹人反感,不可接受在有關節目中播出,明顯違反《電台節目守則》規定,裁定投訴成立。通訊局考慮到個案是港台的電台節目服務不足兩年內第三度違反規管用語的條文,決定向港台發出警告,並敦促港台嚴格遵守《守則》條文。
另一宗投訴涉及一名公眾人士投訴港台電視頻道33及33A,於去年9月30日轉播央視電視節目《天氣預報》,在節目含有某酒精品牌的植入式廣告。裁決指出,節目含有酒精品牌的宣傳及廣告材料,並於合家歡時段播出,違反了《電視廣告守則》。通訊局說,該節目由央視而非港台製作,港台是與央視協議轉播該節目,港台並無就有關宣傳及廣告獲得任何報酬。
通訊局裁定投訴成立,但考慮到港台在該轉播節目的內容沒有決定權,是次屬轉播安排個別事件,決定不就此個案向港台施加懲處,但提醒港台須與央視保持聯繫,確保日後嚴格遵守有關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