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禁止國信證券香港前負責人、董事兼交易部主管朱麗華重投業界12個月,由即日起至明年6月22日。

證監會指,有關紀律行動源於早前就國信於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間,在處理第三者存款時違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監管規定而對作出的處分。

證監會發現,國信的違規行為可歸因於朱麗華沒有履行作為負責員,及國信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

朱麗華曾就證監會決定提出覆核申請,上訴審裁處在今日批准她撤回覆核申請,並作出命令將訟費判給證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