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會討論將法定產假由現時的10個星期增加至14個星期,新增的4個星期產假,僱主薪酬開支可獲政府補貼,每名僱員的補貼上限為8萬元。

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榮譽主席劉達邦認為,補貼金額能夠涵蓋絕大部分中小企的員工,因此對公司的財政影響很小,但對於一些只有2至3名的員工的微型企業來說,分娩的員工需要額外多放4個星期產假,即使政府補貼薪酬,對公司在人手安排方面的影響亦相對較大。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認為,每名產婦的僱主可獲上限8萬元薪金補貼,但措施仍存在問題,一些本身薪金相對較高的員工,有機會因為補貼達到上限,被僱主扣減薪酬。

預產期在今年8月的陳太說,即使條例能夠在今屆立法會會期通過,估計14周產假的安排最快要到年底才正式實施,她很大機會未能受惠。陳太表示,早在2018年施政報告已提出延長產假至14周,但到現時草案才於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認為政府並非急市民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