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建議修訂《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展開兩個月諮詢。物業顧問萊坊支持修改建議。

萊坊指出,新建議仍然限制房託基金無論任何時候都不能投資超過資產總值25%在非產生定期租金收入的房地產項目,因此不會改變基金為投資者提供股息收入的本質,反而在新建議下,房託基金可以投資未完成的物業發展項目、非合資格少數權益物業、金融工具及其他附屬投資,可以令投資選項更多元化,改善投資組合的平衡。

萊坊又指出,現時本港房託基金一般負債比率在17-40%之間,將借款限制由目前45%上調至50%,將不會令基金面臨更大風險,反而可以與海外市場看齊,保持本港基金在槓桿比率上的競爭力。

萊坊認為,容許房託基金投資少數權益物業,可以增加投資機會,提高股東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