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榮鏗促請張勇弄清楚司法獨立及管轄權兩者關係
對於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勇說司法獨立是指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不受任何干涉,而不是指法院的管轄權和審判權,因此與管轄權沒有必然的聯繫。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促請張勇,弄清楚司法獨立及管轄權兩者的關係。
郭榮鏗說,司法獨立是普通法下的原則,是與管轄權屬不同概念,如果中央直接管轄某些案件,會完全影響到香港法院在香港發生案件的司法管轄權。
郭榮鏗批評張勇指大部分國家的法官任命都是政治過程,與司法獨立無關的說法。郭榮鏗說,根據基本法,法官的任命是根據才能,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擔任主席的委員會作推薦,再由特首接納及任命,做法行之以久,而非由特首直接挑選一批法官審案。
對於法官的國籍問題,郭榮鏗說,他們宣誓效忠基本法,履行職能與國籍無關,他舉例指建制派議員當中都有人有外國國籍,反問他們是否就不應該審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