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一宗司法覆核的申請方昨日在聆訊指出,警方去年11月底起,修改《警察通例》,豁免警員展示委任證警察編號的規定條文。警方回覆查詢時表示,警方沒有修改查詢中的《警察通例》相關章節,又說鑑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身兼保安事務委員會成員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容許使用武力行使公權力的執法人員,不用披露身分和責任,是好危險的做法, 會削弱執法者自我提醒,需按法律執法的警剔,亦令問責制度崩潰,當遇到投訴時,難以問責,法庭亦難以處理,監警會應向警務處和特首反映豁免做法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