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指港區國安法令新聞自由記者人身安全缺乏保障
記協向人大委員長栗戰書就港區國安法草案的內容說明作出公開回應,指出內容說明未有具體條文保證,媒體編採自由不受影響,不但未能釋除新聞工作者的疑慮,不少條文和規定,更直接衝擊司法獨立,令新聞自由、記者人身安全更缺乏保障。
記協要求人大常委懸崖勒馬,撤銷立法,如必須進行,應該首先展開公開和廣泛的諮詢。
記協表示,草案規定港區國安法地位凌駕香港其他法例,對現行法制帶來不可想像的影響,對現行保障人權自由、新聞自由、記者採訪自由等法例帶來不明朗和嚴重衝擊。
記協要求草案列明,條文必須符合《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香港的部分,草案內容必須符合國際社會普遍接受的準則。
根據草案,特首可「指定」法官處理國安案件,中央對案件有管轄權,可將案件轉到內地審理。記協認為,有關規定破壞司法獨立,並極度關注中央有權直接管轄部份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規定。
記協擔心案件交由內地審理,如有傳媒涉及在內,將會因為兩地傳媒角色、做事方式及制度不同,香港新聞工作者現在享有的權利,將難以得到合理保障,因此要求所有在香港境內發生的案件由本地法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