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評議會主席何漢權出席一個電台節目說,教授國歌的意義要做到深入淺出,國歌法生效後,大前提是全校都要尊重國歌,而教育局就國歌法向學校發信,學校出現兩方面的反應,有聲音指是容易執行,但亦有意見關注當中提及或可交予警方處理的部分,形容「手掌是肉,手背是肉」。

津貼中學議會當然執委林日豐在同一節目表示,對學生執法要小心,因為他們心智未成熟,遇到校方處理不到的情況,會尋求包括教育局的協助,但強調要法理情兼備,並先考慮情方面。

輔導教師協會副主席何玉芬就說,自回歸以來,學校都有公民教育、升國旗及奏國歌等,並無偏離大原則。她說,國歌法立法後,教育局提出更新指引,由於近年出現不同情況,令教育界有擔心和憂慮,認為要慎重處理。她又說,教育工作者不是執法人員,要令學生明白事理,向他們清楚表達如有偏差行為要負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