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早上在北京閉幕,據了解,會上表決並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草案。

消息指,草案列明在特定情形下,特首與「駐港國安公署」商討後,可以提出將嚴重案件送交內地審理,再由中央批准送審。

據了解,草案列明四項罪行按嚴重性分級,刑期由3年至10年不等,如果案情嚴重,最高可判終身監禁,法例沒有追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