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1T13:55:20.645Z

(德国之声中文网)周三(7月1日)港版国安法实施首天,大批港人响应号召在港岛游行。港警派出5000名警员戒备,出动水炮车、发射胡椒球弹驱散,大批在场记者受伤。警方公布截至晚上10时,共拘捕约370人,当中10人涉嫌违反国安法。

警方指,疑犯分别因被搜获丶展示丶挥动印有「香港独立」丶「光复香港丶时代革命」等字句的旗帜或标语,有人被搜出写有「民族自强丶香港独立」的贴纸,警方已检取有关物件作证物。

港警发射水炮驱散人群,大量在场记者受伤

携港独旗涉分裂国家

首名涉违国安法的市民当天下午约1时半被捕。香港警方在Facebook公布,警员截查铜锣湾百德新街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在其身上搜获一幅写有「香港独立」的旗帜后将其拘捕。根据港版国安法,干犯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罪行,最高可囚終身。

为了执行国安法,警方印制新的紫色旗,旗上写有:「这是警方发出的警告。你们现在展示旗帜或横额/叫口号/或其他行为,有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等意图,有可能构成《港区国安法》的罪行,你们可能会被拘捕及刑事检控。」

《香港01》较早前引述警方消息称,国安法生效后警方已设立专责部门办理国安犯罪案件,市民若在集会游行中举港独旗、香港蓝白旗、叫「香港独立 唯一出路」、「香港人建国」等口号,或者煽动台独、藏独、疆独等,皆属违法。警方会在现场录影及搜证,可行情况下会作出警告,警方也可以作即时拘捕,而拘捕前不一定需要预先作出任何警告。

张晓明就“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是否会将犯罪嫌疑人送内地审判”做出回应

疑犯送内地审判?

在周三中国国务院办公室的新闻发布会上,香港《星岛日报》记者提问:香港国安法实施,是否会将犯罪嫌疑人送内地审判?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对此回答地相对模糊,没有否定遣送内地审判的可能。

张晓明称,“国安法第55条规定很清楚,国安公署只在三种特定情形下行使执法权。驻港国安公署的执法权主要体现在它要对有关案件进行立案侦查,采取必要的侦查措施,也包括报请指定的人民检察院批准之后逮捕有关的犯罪嫌疑人。至于后续的一些环节,包括香港话叫‘检控’,我们叫‘起诉’,也包括审判,国安法都规定得很清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的检察院来负责检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法院来负责审判。”

七一游行17年来首被禁

香港每年七一都有大游行,發起团体香港民阵早前申请不反对通知书,遭警方以防疫「限聚令」为由反对,是港府自2003年来首次拒批七一游行。發起人向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也遭驳回。

儘管如此,仍有不少港人计划上街。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胡志伟、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联同多名民主派区议员,前一天(6月30日)宣佈会以个人身分继续举办七一游行。

《苹果日报》报导,陈皓桓称自己和其他议员都知道被捕风险,但认为绝对不可以退缩,「如果害怕,自由和权利只会渐渐失去」,并一度激动说:「七一不上街又谈何之後的自由同民主?又谈何之後的抗争?」

游行于下午2时集合、3时出發,由港岛铜锣湾游行到中环遮打道,游行主题与民阵七一游行一样,为「反抗国安恶法,坚持五大诉求」。发起人强调是和平游行,冀警方保持克制,又表示国安法虽已生效,但不会叫游行民众不带旗帜和不叫口号。

相关图集:从“二十三条”到“港版国安法”

《基本法》埋雷:香港《基本法》在上世纪80年代起草时,北京方面就出于香港可能成为“颠覆基地”的担忧,写入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之词句,并禁止香港政治性组织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建立联系。1997年英国将香港主权交还中国之后,北京方面多次表态希望香港尽快就此“自行立法”。
“二十三条”立法遭阻击:2002年,“二十三条”立法进程启动,在香港社会引起了极大争议。反对者认为,这部威权主义色彩浓厚的法案会侵蚀自由权利,且受约束者过于广泛。支持者则认为,西方民主国家也有国家安全法案。2003年7月1日,数十万市民上街抗疫“二十三条”立法,建制派的自由党随后也宣布反对该法案。重重压力之下,特区政府宣布无限期搁置立法。
“反送中运动”:2019年,围绕《逃犯条例》修订案,香港爆发了“反送中运动”。民众先是担心修订案会导致中国内地司法机构今后可以引渡香港人前往内地受审。法案撤回后,这场抗议运动演变成了香港市民对北京势力日益增强渗透的不满。而在北京当局看来,香港近年来的多次抗议示威浪潮已经构成了对国家安全的威胁。
北京亲自立法:2019年10月底,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的会议公报中,简略地提到“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外界当时猜测,北京会再度推动香港自行进行“二十三条立法”。12月,港版《国安法》在几乎无人关注的情况下悄然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根据香港《基本法》第十八条,全国人大常委有权将全国性法律置入《基本法》附件三而在香港实施,且该进程只需向香港特区政府及基本法委员会“征询意见”,无需香港立法会审批。
《国安法》浮出水面:5月21日,受新冠疫情影响而延期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将《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审议列入了会议议程,港版《国安法》真正引起了全球的高度关注。5月28日人大闭幕当天,该立法决定获得高票通过,港版《国安法》正式启动立法。
美国取消香港特殊地位:华盛顿方面指责北京此举严重破坏香港自治,正在将香港“一国两制”变为“一国一制”。5月29日,特朗普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启动取消给予香港特殊贸易地位的程序。商界担心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将受威胁,香港股市也陷入了动荡。美国还计划出台措施,制裁直接或间接涉及损害香港自治和自由的香港及北京官员。不少西方国家也纷纷对港版《国安法》表示忧虑、遗憾、不安或谴责。
法案全票通过:在巨大的国际压力下,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然以162票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截至此时,官方仍然没有公开法案全文,只是在此前披露了内容概要。根据法案,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今后在香港将是刑事罪名。而新设立的驻港国家安全公署等中央机关将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具有一定的管辖权,事实上限缩了香港的自治权。

李澄欣/张慈(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