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任命郑雁雄为中央政府驻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署长
路透北京7月3日 - 香港国安法6月30日刊宪实施,中国国务院周五决定,依照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有关规定,任命郑雁雄为中央政府驻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署长,任命骆惠宁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安全事务顾问。
同时,任命李江舟、孙青野为中央政府驻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副署长。
资料显示,郑雁雄1963年8月生,曾在共青团广东省委、人民日报社华南分社等处工作,2002年出任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2005年起在汕尾市任职,2013年起任广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广东省委秘书长等职,2019年1月起任广东省委常委、秘书长。
骆惠宁今年1月上任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联办)主任。现年65岁的骆惠宁去年12月获任命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之前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中国国务院周四已决定,任命陈国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
根据国安法,中央政府将在香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国家安全公署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行使相关权力。香港特区则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应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建立协调机制,监督、指导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其中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
对于外界关心的中央在何种“特定情形”下可行使特别管辖权,香港国安法条文亦予以列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香港政府或者驻香港国安公署提出,并报中央政府批准,由驻香港国安公署对本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
(一)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确有困难的;(二)出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无法有效执行本法的严重情况的;(三)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的。(完)
发稿 宿泱韫;审校 张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