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已於昨晚11時刊憲,並即時生效,列明4項罪行及刑罰,最高可判終身監禁,部分罪行加入煽動的罪行元素。

律師會會長彭韻僖說,港區國安法涉及香港及全國人民的共同利益及安全,法例總則清楚列明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及維護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市民在基本法及國際人權公約下享有的權利及自由。

她表示,港區國安法絕大部分工作,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執行及檢控,由香港法院審判有關案件,是體現中央對香港法律制度的信心及尊重。

彭韻僖說,律師會正就有關憲法問題組織一個網上論壇,以聽取成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