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春耀稱中央詳細研究論證 決定加立法推進港區國安法
在北京,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說,人大常委會會議以一致贊成,高票表決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充分代表人民意志,反映全國人民,包括港人的心聲意願。
沈春耀說,制定國安法是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及人大會議精神重要舉措和關鍵步驟,是重要立法任務,法律公布實行將有效維護國家安全,有效防範、制止及懲治與特區有關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堵塞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
他指出,這部法律公布實行,對於新形勢下堅持及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治久安及長期繁榮穩定有重大深遠意義。
沈春耀在記者會開場發言時又說,中央有關部門是經過詳細研究、論證、評估、考慮各種因素後,提出以「決定加立法」的方式推進《港區國安法》,隨著法律公布實行,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通過人大的決定及法律全面展現出來。
他形容,有關法律有「六個明確」,包括明確規定中央政府對國家安全的根本責任及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明確規定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遵循的重要法律原則、明確規定相關機構職責和活動準則、明確規定要防範制止及懲治4類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