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謹申形容警方及政府「有殺錯無放過」向中央展示決心
警方昨日拘捕展示有關港獨旗幟的市民,指他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質疑有關行為是否觸犯法例。
涂謹申接受本台節目《千禧年代》電話訪問時表示,按照國際人權公約,即使展示港獨旗,但沒有其他行為,無可能犯法,質疑警方內部不知怎樣理解法例。
他認為,如果連袋著一支旗都不能,是比較過分,形容警方及政府是「有殺錯無放過」,為了向中央展示很強硬、很有決心執法,只要市民行為「沾到邊」也先拘捕,再視乎是否能找到手機資料等佐證。
法例第38條訂明,不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即使在香港以外針對香港實施法例規定,亦屬犯罪。涂謹申認為,全世界幾十億人都會怕了香港,入境或過境都可能被拘捕,法例同時成為外國自身的國家安全問題,當地政府需要保護自己的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