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青年涉嫌去年9月8日深夜破壞屯門青松輕鐵站1部八達通機,早前被裁定1項刑毀罪成,2人在屯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囚4星期。

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批評首被告22歲吳兆軒及第二被告24歲霍啟峰的悔意「來得太遲」,受審前仍心存僥倖希望脫罪,法庭有理由相信如非及早被發現,2人將會破壞月台上所有設施,因此拒絕判處社會服務令,但考慮到2人已賠償,作出有關判刑。

水佳麗批評2人是串謀,而且有計劃行事,其中霍啟峰更帶備硬物及衣物替換。裁判官援引感化報告指出,2人受網絡煽動,不假思索去犯案,其中吳兆軒無法回答感化官有關「港鐵究竟做錯啲乜?」的提問,批評2人不但破壞港鐵設施,亦對市民造成不便,幸好2人犯案期間有廣播制止,否則他們破壞更多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