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港區國安法為香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提供堅強支撐。
文章指出,香港回歸以來,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一直處於「不設防」狀態,特區政府執法機構中無一兵一卒專責維護國安。一個主權國家,面對曠日持久、充斥暴力犯罪和分離主義的社會動蕩,有很多可以動用的選項,中央選擇通過全國人大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制定相關法律的方式,維護「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和國家安全。
文章強調,世界各國,國家安全都屬中央事權。中央事權不是抽象,而是具體的,包括立法權、執法權、司法權和行政管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