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指定6名裁判官處理國安案件 首宗違法案件開審 Jul 3, 2020 政府下午公布,行政長官指定6名現任裁判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案件,但無公布「指定法官」完整名單。 其中一名「指定法官」蘇惠德,下午即時審理首宗涉及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一名23歲男子涉嫌在7月1日駕駛電單車撞向警員,被控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兩項控罪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因骨折留醫,缺席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