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3歲男子7月1日在灣仔柯布連道近謝斐道,駕駛電單車撞向執勤警員。他被控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案件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成為首宗涉及《港區國安法》的被告。他暫時交由警方看管,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一下午或被告提早出院的日子再訊。

辯方代表律師劉偉聰表示,被告正在東區醫院留醫,多處腿部骨折,主診醫生未知何時出院。

案件由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劉偉聰指,從司法機構網站未找到處理《港區國安法》案件的法官資料,問蘇惠德是否行政長官指派委任的裁決官,蘇惠德確認,又指已收到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