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稱國安法條文可理解為中央提出的新社會契約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者陳弘毅說,《港區國安法》的條文可以理解是中央為「一國兩制」的繼續實施,提出新的社會契約。
陳弘毅在本台節目《香港家書》表示,這個契約要求香港市民履行一種最低的義務,就是不要逾越「一國」的底線,不要觸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他認為,這些要求不太高、不過份,願意接受這些行為準則的市民能夠繼續在香港安居樂業,中央也會繼續支持本港經濟和社會發展,與特區政府合作,改善港人的民生。
他說西方國家一般認為,中國政府針對香港訂立《港區國安法》是剝奪港人的人權和自由,損害香港高度自治,破壞一國兩制。但他認為不能將事件簡單化,必須從歷史視野看。他提到,去年年底「一國兩制」像走到窮途末路,港人的民主訴求越高漲,中央便越覺得有需要採取措施,防止香港成為一個附屬於美國等西方國家的半獨立政治實體。
陳弘毅表示,《港區國安法》定出4類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但沒有追溯力,市民毋須擔心會被秋後算帳。在既往不究前提下,香港社會可以重新出發。
他指《港區國安法》為「一國兩制」下的「一國」原則,以法律方式劃出明確底線,只要市民日後的言行不再跨越這條底線,便毋須動用法例進行檢控和判刑,「一國兩制」可以重新上路,他相信這是絕大多數願意繼續以香港為家的市民所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