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包圍警總事件,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分別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周庭承認兩項罪名,其餘兩人分別不認罪,三人都獲准保釋。

周庭表示,認罪與否屬個人決定,認為若政權希望以《港區國安法》打壓,無論作甚麼決定都不能阻止打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