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涉嫌破壞輕鐵站被裁定刑事毁壞罪成、判監4星期,兩人申請擔保等候上訴,於屯門裁判法院獲批准各以1萬元擔保外出,期間不得離港。

律師指兩名被告刑期短,到上訴時,被告大部份、甚至所有刑期已服畢,對被告並不公平,獲裁判官水佳麗接納申請。

屯門輕鐵青松站去年9月遭人破壞,分別23和24歲、報稱建築機械維修員和兼職售貨員的兩名被告,被控與另外兩名男子在輕鐵青松站內破壞一部八達通入閘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