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稱正研究為香港18至23歲青年提供到英國權利
英國《衛報》報道,內政大臣彭黛玲表示,正研究為香港18至23歲的青年人,提供到英國的權利。報道表示,彭黛玲在下議院一個委員會上表示,正積極研究增加18至23歲的港人到英國的權利,因為他們在1997年後出生,不合資格申請BNO護照,她承認有關問題複雜,但承諾會研究。
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英國政府宣布香港的BNO護照持有人及家屬,在當地的居留期限由半年延長至5年,可以在當地工作,之後可以申請定居,再過1年可申請成為英國公民。
報道引述前香港眾志前成員羅冠聰表示,歡迎英國政府的做法,他表示,有參與民主活動的示威者被拘捕,年齡低至14歲,促請英國政府不要因為他們有犯罪紀錄而拒絕這些人入境,反而應提供特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