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會議召集人、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去信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根據《立法會條例》第44條規定,特首可命令押後選舉而不得多於原來日期後的14天。

她促請特首向公眾交代,如決定延後立法會選舉,最遲何時會作出公布。信中又關注,如果亞洲國際博覽館及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在選舉日須用作社區隔離設施,當局有沒有安排第三個場地作為中央點票站等。

陳淑莊會見傳媒時指出,近日提出延後選舉的人士不是醫護專家,現時距離投票日仍有約50日,如政府屆時仍未能處理好疫情,香港面臨將很嚴峻的情況。她質疑,多名政治人物要求延後選舉,到底是因為疫情抑或是選情嚴峻。

陳淑莊說,過去數月即使疫情嚴重,其他國家如新加坡、意大利等國家都有舉行過選舉。香港可以參考其他國家的措施,確保選舉公平公正進行,她認為如果政府能在選舉前30日公布安排是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