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裝修工人承認去年6月10日,在金鐘立法會示威區參與非法集結,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以參與非法集結罪,被判監禁4個月。

33歲被告吳浩榮,去年6月9日反修例大遊行結束後,與約200名示威者繼續在立法會大樓外聚集,拆下圍封示威區的圍欄,未有理會警方警告,繼續搬動鐵欄,被告更將鐵馬搬到警方防線,隨即被制服。

辯方律師求情說,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大致正面,不過有酗酒問題,因此不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被告已承諾戒酒。辯方又說,被告認罪後已還柙多於3星期,他在本案中幾乎沒有使用暴力,希望法庭予以輕判。但裁判官強調,暴力情況應視乎整體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