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憑試考生去年機場示威涉襲警 被判12個月感化令
一名應屆文憑試考生去年8月在機場的示威中,向一名警長掟樽,被控襲警罪。被告早前承認控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17歲被告去年8月13日有示威者從機場湧到離境大堂外,以硬物襲擊及敲打警車,又以鐳射筆照向警方。期間被告衝向警車,向一名剛下車的警長投擲玻璃樽,之後在機場入口被捕。
被告透過代表律師呈上親手撰寫的求情信,透露自己在壁屋還柙期間反思良多,明白到其支持社會運動的方法不妥當,向事主及關心他的人致歉。辯方透露,今天為文憑試放榜日,被告的成績達到大學聯招最低入學要求,並已獲本地副學士學位有條件取錄,計劃報讀心儀大學學科,留港升學。
辯方說,被告的報告顯示出悔意,相信重犯機會低,案中無人受傷,控罪雖嚴重,但案情相對輕微,希望法庭予以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強調,本案性質嚴重,事發時示威者人多勢眾,被告的行為或會鼓動在場人士,故應判處阻嚇性刑罰。但考慮到他只得17歲,並已還柙22天,加上主動認罪,表現出真誠悔意,認為可判他接受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