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刊憲強制市民在任何室內公共場所須佩戴口罩,明日起生效,暫定維持兩星期。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陳偉基表示,規例首14天限制的範圍,包括所有室內公眾地方,例如巴士總站、交通交匯處,指出這些地方通常是半封閉形式,並有大量人士排隊。他說會視乎規例的成效及需要,若當局認為有需要涵蓋部分人多的室外地方,當局都會考慮,例如街上的巴士站無清晰範圍,會密切注意應該如何實施,有需要時作出新指示。

陳偉基提到,有關規例會授權一些人士執法,政府部門的公眾地方會由相關部門的人士執法。至於由私人物業管理的公眾地方,就會授權管理人轄下的同事執法,會先勸喻不跟從規例的市民,若對方不合作,可要求執法人員到場處理。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強制要求市民在公共交通工具戴口罩的規定實施至今,接獲50多宗報告,指曾發現有人未跟足指示,另外發出22個勸告或提醒,並發出1張傳票。